根据《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处关于做好2026-2027学年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》,经学生申请、班主任谈话、年级辅导员了解情况、班级民主评议、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组审核,拟推荐以下同学为教育学院2026-2027学年资助对象人选:
2.2026-2027学年教育学院资助对象认定公示表.xlsx
公示时间为10月8日—10月12日,如有异议,请于2026年10月12日17:00前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实名反映。联系人郭老师,电话:0579-82282303,邮箱:jsjyxyzfb@163.com,逾期视作认同公示结果。